成都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会有哪些后果
来源:顶呱呱
时间:2019-08-07 16: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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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做出一些调整,无论是从人员,还是说企业自己本身的股东、注册资本、地址等。那么对于注册资本调整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另一种就是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但是不管公司是增资还是减资都是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手续才可以进行调整。那么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会有什么后果?下面由顶呱呱公司注册的小编为您进行解答。
成都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会有哪些后果
1、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存在瑕疵时的减资行为效力。据《公司法》177条规定:公司应该从作出减少注册资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须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作出公告。债权人从接到通知书之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对于有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的效力,有3个观点: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减资行为不生效。 2、要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如果有瑕疵,那么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就是说发生减资不成的效益。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不变。依据《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他认缴的出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应该在他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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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行为存在瑕疵时的减资行为效力。据《公司法》177条规定:公司应该从作出减少注册资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须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作出公告。债权人从接到通知书之日的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有权要求公司进行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那么对于有违反通知义务的减资行为的效力,有3个观点:减资行为无效、减资行为有效但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减资行为不生效。 2、要对于股东责任承担。减资行为如果有瑕疵,那么减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就是说发生减资不成的效益。减资不成、那么注册资本不变。依据《公司法》第3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他认缴的出资数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应该在他认缴出资数额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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